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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明德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24 】

我校校友罗丹、尹志伟先生于2019年发起成立“明德基金”,并捐资人民币40万元作为首期本金,设立“明德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建筑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继续攻读海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按照《北方工业大学明德基金管理办法》,现启动“明德助学金”2019年度申请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母校。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建筑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并被海外高水平大学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者。

二、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0万元,资助用途为学费、生活费等,根据读博的实际年限进行资助,一般资助期为3年,总资助额为30万元。如读博实际年限超过3年,可继续按年度申请并优先获得资助,资助额为每年10万元。对同一申请者的资助期总计不超过6年。

三、评审与发放

1.学生本人向建筑与艺术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明德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条件和在校表现,择优确定推荐人选1人。

3.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资助材料报“明德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并提出建议奖励名单。

4.“明德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建议奖励名单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名单报罗丹和尹志伟先生审核。

5.对于初次申请者,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管理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在8-9月间发放每人10万元和证书;对于已获得资助者,每年5-7月间,应提交上一学年海外学习情况报告及博士导师签署的学习情况评价书,经管理委员会审定为合格者,继续获得资助,在8-9月间继续发放每人10万元;对于未能正常开展外海学习者,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终止资助,受资助者应在终止资助之日起,每年向本基金至少归还8万元,直至归还全部资助额为止。

四、资助回馈

为确保“明德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受资助者应承诺在海外博士毕业之后,从毕业的第五年开始,每年向本基金至少捐助8万元人民币,并在此后的八年内捐赠不少于其所获得的助学金总额。

五、其他说明

1.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须于7月29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建筑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2.联系方式:王老师,浩学楼1209,88803336,1246106743@qq.com


北方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9年7月24日